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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ptember 25 512128中国奥运会奖牌: 金牌:51枚 银牌:21枚 铜牌:28枚 总计:100枚 1908年,天津一份青年杂志上首次提出:中国何时能派一名运动员参加奥运会?中国何时能派一支代表队参加奥运会?中国何时能自己举办一届奥运会?这一声声呼喊,在那个中国人被蔑称为“东亚病夫”的年代,是如此的悲壮。 从1908年提出,到2008年在北京成功举办奥运会,刚好是100年。有人说,这100枚奖牌,寓意着百年奥运梦想。 金银铜牌数字叠加一起,又是一个悲壮的数字:51 21 28 有人把512128这样分隔:5.12.1.28 让人想起的是,5月12日1点28分,汶川8.0级大地震的时间。 为什么不是14:28的时间,因为汶川所处的纬度靠西,与北京有1个小时的时差。 也有人把512128这样分隔:5.12 1.28 分别是5.12汶川大地震的日子和1.28雪灾的日子 .......... September 23 转载-成立一个良心党兴百姓苦,忘百姓苦----评棚户区改造 前一阵沈阳因“强迁”在全国很露脸的,看看下面的报道: 1.“行政强迁”首现沈阳:除正常拆迁补偿外,还想多要10万元,否则就不搬———昨日上午,沈河区政府对一个“赖”在盛华苑工地内9个月的“钉子户”实施了强制拆迁。据悉,这是沈阳首次对“钉子户”实施行政强制拆迁。 2.一块块砖头破窗而入 随着房地产市场的一再走高,沈阳的房价远远脱离于人民实际收入节节攀升。但对于原来的棚户区居民来说这是好事吗?按沈阳市面积补偿规定评估应为每平方米2000余元“不足45平方米按45平方米”。但实际情况就是平均每户可得到的动迁补偿约十万元左右。 若不回迁,想买个凑和住还得再添4-5万元。就连沈阳房龄10年以上的楼房均价也在3000元以上。回迁的就更别说,起码还得再交40000元。 不动迁,老百姓还有住的地方,动了迁盖成楼,老百姓却只能望楼兴叹,无家可归!! 想起那首诗: 山 坡 羊·潼 关 怀 古
峦如聚,波涛如怒,山河表里潼关路。 望西都,意踌蹰。 伤心秦汉经行处,宫阙万间都做了土。 兴,百姓苦。亡,百姓苦。 September 19 呵呵-我就是那只蚂蚁,生命不止,谴责不休说是有一个美国警察、一个英国警察、一个中国警察在一个森林外喝酒聊天,谁都不服谁,都认为本国的警察是全世界最厉害的警察,后来英国警察就说:“我们来个游戏,比试一下吧!我们现在把兔子放进这个森林里,看谁能最快把它抓出来”。 中国警察和美国警察纷纷表示赞同。这个英国警察就抓了只兔子放进了森林里,随后英国警察派了100名特警进了森林,各个手持微冲,把森林翻了个遍,一天一夜,没抓到这个兔子,垂头丧气的走了出来。美国警察一看英国警察这样不行,他调来了直升机等先进设备,GPS什么的都用上了,200个人,三天三夜,也同样没能抓到这只兔子,郁闷至极。这时已经喝得醉醺醺的中国警察站了出来,孤身一人摇摇晃晃的进了森林,英国警察和美国警察对中国警察的做法嗤之以鼻,“就这样也能抓到兔子?”。五分钟后,迷迷糊糊的中国警察出来了,身后还跟着一只鼻青脸肿、鼻涕泪水全流出来的蚂蚁,只见这只蚂蚁跟着中国警察后面走边哭着说:“大哥,求你别打了,求求你真别打了,我就是兔子,我就是那只兔子!” 继续转载-我继续谴责
青岛四方公安局
公安局伤势鉴定书
河南男子自称被青岛警察打伤
东方今报5月23日报道 受欠债人之约,几人一路赴青岛拿欠款,却被稀里糊涂带进了派出所。其中一名叫郭文强的,因在派出所内坐姿不好,遭遇责骂后,顶撞了被派出所的“头”,便被民警架到一间小黑屋内刑讯得服了气,受了轻伤后才放出。事后,郭文强频频向派出所的主管单位青岛市四方公安分局投诉,却屡遭推委、刁难。5月3日,郭文强在被迫与四方公安分局警务督察队签署了一份屈辱的私了协议后,却没有按照协议规定拿到赔偿款。 5月14日,“害怕去青岛后,再次被四方分局耍了”,郭文强遂向本报求助。5月16日,本报地市新闻部派记者赶赴青岛,目击了四方公安分局警务督察队队长对郭文强哄骗、刁难,以及以威逼利诱形式花7000元从郭文强那里买走所有投诉材料原件,帮伤人警察消灭罪证的全过程。 要账遭欠账户威胁:敢到我家要钱找公安上熟人收拾你 郑州市民李霞(化名)由于欠以前的生意伙伴鹤壁市浚县的郭文强、杨磊4人的钱,禁不住郭文强等人的一再催要,4月中旬,便打电话给欠她5.5万元、家在青岛的表哥赵某要账。赵某答应马上还钱并让李霞过去拿。 “走,你们陪我去趟青岛,表哥把钱还我后,我马上就还你们,正好也顺便旅游一下。”4月20日,李霞约上急着向他要钱的郭文强、杨磊等便来到了青岛。 但到了青岛后,赵某不但不还钱,还带着一个彪形大汉和一位自称律师的男子到李霞等人所住的宾馆威胁他们。称敢到他家要钱就找公安上的熟人收拾他们。李霞当时就哭了,“这是我亲表哥啊,咋能这样绝情?” 当天下午2时许,由于李霞感到很没面子,也不甘心拿不到欠款,同时也更不相信表哥真会做出绝情事。于是,便对4人说“走,到我表哥家去一趟”。他们一行5人来到赵某家楼下时,李霞便打电话给赵说已到楼下。赵随即挂掉了电话。 一行5人本以为赵某会下楼来迎接他们,于是就在楼下等,但谁知3分钟后却等来一辆警车。5人随即被带到青岛市公安局四方分局水清沟派出所“说明情况”。 翘二郎腿吸烟:惹怒派出所“头”被刑讯受轻伤 郭文强被问过笔录后,民警告诉他到院内等候处理。于是郭文强到派出所院内,坐在一条长凳子上翘着二郎腿吸烟。 “烟还没吸几口,一个低个、平头民警就突然走过来恶狠很地指着我骂:‘你以为这是啥地方呀,你他妈的怎么坐的?’”郭文强说:“我怎么坐是我的自由,你凭啥骂我?” “骂人的民警说:‘你不服?’随后一转身说‘把他带到后面去’,接着就有两名民警,把我往派出所后院一间小黑屋里架。” 郭文强说:“在架着我走的路上,一个民警对我说‘刚才那个是我们头,你和他对抗不是自己找亏吃吗’,我说自己有没犯法他能咋着我。那个民警吼了一声:‘你不服气是吧?’” 来到小黑屋后,那个低个、平头民警和一迟姓民警(后来才知道的)随即也跟了进去。 低个、平头民警首先朝郭先生的右脸打了一下。之后,迟姓民警用右手猛地打到了他的左耳上。郭文强当时就疼得捂着耳朵就蹲到了屋角。迟姓民警让他站起来,称不站起来用警棍电他。郭文强慢慢站起来后,迟又朝他的脸打了一下说:“实话告诉你,刚才你们去要帐那家就是我亲戚,再敢去打断你们的腿,服不服?” “因为听见楼上小屋传来嗷嗷的叫声。我赶紧说我服,我服,大哥我服。”郭文强说。 迟姓民警说好你出去吧。 郭文强再次来到院子后,捂着耳朵里坐在长凳上继续等。 下午6时许,迟姓民警又把他叫到派出所办公室继续盘问。 迟问有人扣押你东西没有?郭文强说没有。 迟问有人打你没有?郭文强没有回答。 迟又和郭文强唠了一会家常后,留了郭的电话让他走了。 郭文强捂着耳朵从派出所出来后,同伴赵立发现其耳朵里有血迹,就立即拨打了110,青岛市公安局100指挥中心让他给四方公安分局警务督察队打电话,并提供了电话号码。 青岛市公安局四方分局警务督察队接电话的人是个姓何的科长,何科长说:“有病先去看病,他们派出所又跑不了,明天再来我们这说明情况。” 随后,郭文强便在赵立等人的陪同下首先来到青岛市401医院,被诊断为左耳膜穿孔、充血。他不敢相信这一实事,接着他又到青岛市市立医院、山大医院检查,诊断结果还是一样…… 记者从《青岛市公安局四方分局鉴定结论通知书》上看到,郭文强被鉴定为轻伤。 被关进小黑屋的同伴:我看见了民警对其他嫌疑人刑讯逼供 他们5个人中被打的人除郭文强外,杨磊也挨了打。 杨磊说,在为他做笔录时,由于他没带身份证,也没记住身份证号。民警就让他蹲下,并朝他右肩膀上跺了一脚后,在头上又打了几下说:“你他妈的老实点,好好交待。” 因为杨磊始终没想起自己的身份证号,民警就把他关进了一间小黑屋,直到其家人把他的户籍证明传真过去才让出来。此时,已是夜里8点多。 从派出所出来后,杨磊也到医院作了CT,因为没检查出什么病,第二天下午就一个人哭着离开了青岛。 “我又没做任何违法的事,派出所凭啥打人呀。”杨磊提起这事还很委屈。 “郭文强从小黑屋出来后我看到他的左耳朵红肿。”李霞生气地说:“我们去表哥那儿要帐时就站在他家楼下给他打电话。连过激行为都没有,更没做违法的事。” 李霞和同行的赵立、夏胜宝等均证实,杨磊从派出所出来时右肩膀上有一个脚印,“脚印很明显,他的头发乱糟糟的”。 另外,也被关进小黑屋的夏胜宝说,在小黑屋里他通过铁栅栏看见隔壁一名嫌疑人被打得鼻青脸肿后,被迫一腿蹲在地上,一腿不断做伸曲动作。民警说你啥时候交代啥时候停,嫌疑人马上说我交代。 投诉20多天:被迫签了一份霸王协议还没拿到赔偿 4月21日,郭文强要求水清沟派出所给开个“法医鉴定委托书”去作法医鉴定,而该派出却坚决不开。21日下午和22日,他去四方公安分局警务督察队投诉,“去了4趟一直没找到人,打电话也没人接”。期间,迟姓民警曾两次给郭文强打电话,警告他说“这事弄大了对你没好处”…… 4月23日,郭文强向青岛市公安局纪委反映了此事,该局纪委工作人员为他作了笔录,并通知四方分局受理。4月23日下午,四方公安分局纪委警务督察队的何科长打电话通知郭文强等5个证人,到该分局录口供,并说“我们这儿很忙,一天来一个人吧”。在赵立的极力争取下,最后何科长同意一天可以录两个人的口供。5个人录了3天才结束。此后一直不给说法。 4月28日,在青岛市公安局的督促下四方分局才开具了“法医鉴定委托书”。4月30日法医鉴定出了结果。 5月1日,在郭文强的一再催促下,四方分局纪委警务督察队才把《鉴定结论通知书》给他。 5月2日下午,郭文强给纪委警务督察队陈舟海队长打电话,陈队长说:派出所不承认打他了,证据不足无法立案,四方公安分局出于同情,答应给他1万元的补贴。如果愿意就来分局签个协议,把钱给他就算了结了这个事。 “我在青岛吃住10多天没少花钱,当时身上连回家的路费都不够了。唉,在青岛人生地不熟的,心想给1万块钱就算了,认吃亏吧。”郭文强无奈地说。 5月3日上午,郭文强在陈舟海队长办公室签了一份陈事先草拟好的协议书,并按了红手印。协议上说,四方分局当天给郭文强1万元了结此事,今后不再追究任何责任。 可等郭文强签过协议后,陈舟海队长又说1万元钱现在不能给了,到5月8日局长上班后再说吧。 “陈队长给1万元我也勉强同意了,结果又不给了,当时都把我气死了。”郭文强说:“陈队长说如果相信他跟他赌一把,等到5月8日再来拿钱,解决这个事。” 5月8日,回到郑州的郭文强再次给陈舟海队长打电话,陈队长说电话里说不清,让他到青岛后见面再说。 记者随访:警务督察队长花7000元帮伤人警察消灭罪证 5月14日,由于“害怕去青岛后,再次被悫,被四方分局耍了”,郭文强遂向本报地市新闻部求助,要求派记者陪同前往。 5月16日,本报地市新闻部记者与郭文强一起来到青岛市四方公安分局纪委警务督察队,见到了陈舟海队长。 郭文强问他被派出所打的事调查得怎么样啦。陈队长说:“派出所不承认打人,证据不足,我们不能给你立案。1万元钱的事还是没法给,你要是相信我的话等到23号左右你再给我联系,你先该去忙啥忙啥。” 郭文强问能否给出具一份《不予立案通知书》。陈队长说他们没有这个东西。 从四方分局出来后,郭文强将自己被派出所民警打成轻伤一事,向青岛市四方区检察院侦查监督科进行了投诉,该科科长姜锐锋当即受理了投诉,表示一定去调查此事。 16日下午5时许,记者来到水清沟派出所采访迟姓民警,一位正在西侧办公室坐着摘菜的民警说,迟不在所里,法医鉴定委托书不该派出所开。记者问迟的电话,该民警说不知道。 记者在水清沟派出所对面一烟酒部买水,议论此事时,一位买东西的老大爷说:“哎呀,这个派出所打人太正常啦,这帮人猛得狠呐。你没听说吗,过去土匪在深山,现在的土匪呀就在这家公安啊。”老大爷说最后一句话时一边向派出所指了指,一边摇头…… 17日上午,无奈之下的郭文强再次将此事反映到青岛市公安局纪委,纪委工作人员立即给四方分局打电话要求迅速处理此事。 当天上午10时许,陈舟海队长电话通知郭文强到办公室解决此事,记者随同前往。 郭文强与陈舟海现场对话录音如下: 郭文强:我来青岛一趟也不容易,我的事能不能赶紧处理? 陈队长:派出所不承认打人我们也没法,没法立案,你来回打车住宿也没少花钱,给你7000块钱的补贴好不好? 郭文强:可以,给多少钱无所谓,我就图个心理平衡。 陈队长:你的《病例》、《法医鉴定书》、《鉴定结论通知书》原件都带来没?你必须把原件交回,不然这个钱是不能给你的。 郭文强:都带来了。 陈队长:现在就抓紧时间办手续吧,你按照我的口述,给公安局和检察院分别写份《撤诉书》,我替你交给检察院好不好? 郭文强(沉默一会儿):好。 陈队长的口述让郭文强写的《撤诉书》大致内容—— 给青岛市四方区检察院的《撤诉书》:我被打伤一事,四方公安分局已经答复我实事不清。我能够理解和接受,我不再要求你院立案侦查。 给四方公安分局的《撤诉书》:对我反映的问题,你们督察组答复我被打一事实事不清。对你们的答复意见我能够理解和接受,我不再要求你们调查。 写完两份《撤诉书》后,郭文强把他在三家医院检查的《病例》、《法医鉴定书》、《青岛市公安局四方分局鉴定结论通知书》等所有原件都交给了陈舟海。 随后,郭文强又按照陈队长的“指导”写了收条“今从四方公安分局收到7000元现金”,之后,陈队长给郭文强7000元钱。 “当我接到他们7000块钱时,我的心在滴血,感到自己被侮辱、个人权利被剥夺、人格被强奸。但又感到十分无奈、无助。”郭先生拿着7000元钱从四方公安分局出来后痛哭流涕…… 转载-我谴责大河网讯 郭文强:可以,给多少钱无所谓,我就图个心理平衡。 陈队长:你的《病例》、《法医鉴定书》、《鉴定结论通知书》原件都带来没?你必须把原件交回,不然这个钱是不能给你的。 郭文强:都带来了。 陈队长:现在就抓紧时间办手续吧,你按照我的口述,给公安局和检察院分别写份《撤诉书》,我替你交给检察院好不好? 郭文强(沉默一会儿):好。 陈队长口述让郭文强写的《撤诉书》大致内容—— 给青岛市四方区检察院的《撤诉书》:我被打伤一事,四方公安分局已经答复我事实不清。我能够理解和接受,我不再要求你院立案侦查。 给四方公安分局的《撤诉书》:对我反映的问题,你们督察组答复我被打一事事实不清。对你们的答复意见我能够理解和接受,我不再要求你们调查。 写完两份《撤诉书》后,郭文强把他在三家医院检查的《病例》、《法医鉴定书》、《青岛市公安局四方分局鉴定结论通知书》等所有原件都交给了陈舟海。 随后,郭文强又按照陈队长的“指导”写了收条“今从四方公安分局收到7000元现金”,之后,陈队长给郭文强7000元钱。 “当我接到他们7000块钱时,我的心在滴血,感到自己被侮辱、个人权利被剥夺、人格被强奸。但又感到十分无奈、无助。”郭先生拿着7000元钱从四方公安分局出来后痛哭流涕……(来源:东方今报) 谴责我不知道我写的东西山东青岛即墨市哪一级的领导能看见,能不能给我们一个满意的答复。 我是山东龙口市一家大型国企的员工,正月16日那天下午,我们一行10人在青岛流亭机场落地,单位的丰田面包车去接我们。从收费站行至即墨境内时,我们是正常向北直行,一辆松花江面包车迅速超过我们并向西转弯,当时我们就听到了撞击声。该肇事车拐弯后向西逃窜,我们追赶后迫其停车。下车后发现我们的车左后边被蹭了一大块漆。 肇事车司机满身的酒气下了车,车上总共三人,见我们是外地人,很不讲理。我们司机要求他赔偿500元钱修车,根本没多要,可肇事司机很嚣张,说:我给你,你敢要么?随后从驾驶室拿出一把匕首,我们被迫报警。随后一名交警巡逻通过,发现肇事,过来询问情况后问我们是公了还是私了,我们说只要赔偿500元就行。肇事司机仍然很嚣张,动手打我们的司机,由于喝酒太多,被我们司机一推就摔倒在地,刀子被我们夺下交给了交警。交警收了刀子后,打了个电话,再也不管不问了。这时一辆警车经过,我们拦下,说明了情况。警察又打电话叫来一辆警车。我们要求警察控制住肇事司机,警察根本不管不问。肇事司机在警察在场的情况下仍然很嚣张,打了几个电话让朋友带人过来,见警察不管,更加嚣张,又要动手,他的两个朋友一开始不说话,见警察不管也开始嚣张起来,竟然让我们司机给肇事司机道歉!也开始推推搡搡要动手,这时一名四十多岁的瘦矮个警察发话了,都不用管了,让他们去打吧!这时出现了让我们啼笑皆非的一幕,肇事司机的朋友一听这话,竟然冲警察火了,说:你们警察怎么这么处理事,能这么说话么!边说边去推警察,这警察竟然连连后退,缩在一边不说话了。 我们一看这种局面,指望警察给我们主持公道已经是不可能了,肇事司机的叫的朋友如果来了,我们身在外地肯定要吃亏的,我们只好含恨离去。 酒后驾车肇事,而且非法持有凶器,就是小学生也知道怎么处罚,可即墨市的三拨六、七个警察,竟然和围观群众一样,成了局外人。难道人民警察保一方平安就是保护当地的违法者么! 如果即墨市有关领导能看到这封来信,希望能给予查清处理。给我们一个回复。longkoujinwa@sina.com 肇事车牌号具体记不清了,尾号好像是86的灰色松花江面包车,司机自报姓孙,接近三十岁的样子,身高大约1.65米,大圆脸,小平头,身体很壮实。 转载-谴责无耻的行为我是烟台人,祖籍是青岛的,说实话我对青岛没有什么好感,后来我做集装箱,对青岛的警察更加反感,为什么我要这样说呢,大家看看就知道了,我们集卡每天要从烟台港到寿光晨鸣或者东营的华泰纸厂,拉集装箱回烟台港装船,从上个月开始,基本上我们每次出车,最少在路上也要被罚400元(我们每个集装箱的利润不过500元),最寒的一次我从东营回烟台我在路上遇到9次交通警察查车,对,我知道超载的危害,所以我们的车很少超载,但是有时候也不得不超载1-2吨,应为集装箱的货物我们没有权力去要厂家装多少,说实话我们也不愿意超!从烟台莱阳一出去,240公里的路上9帮警察查车,大家算算密度应该有多大,而且只要是大货车,全部截停检查,6月18日那天我在青岛莱西毛家埠被我们最伟大的交通警察给截停了(当时是凌晨4点多,他们也真不容易)当时一停车,交警同志就上来,直接说超载了,罚款500,当时司机说我们没有超载,交警说没有超载去过磅,没办法只好去了,在过磅的地方,我们车一停,从过磅的房子出来6-7个他们当地的所谓社会青年,见到交警那叫一个亲热,指挥我们过磅,后来我们车不超载,要了我们20元的停车费,43元的过磅费,本来以为可以走了,谁知到一个个字挺高的交警,歪着嘴说,你们赚那么多钱做什么,罚款500,一分钱不能少,我当时那叫一个晕,我刚说我们不是不超载吗?所有的手续都齐全,为什么还要罚款呢?那个交警说我伸伸手我容易吗?少一分都不行,快拿钱,当时我以为我遇到假警察呢,正说着的时候又开过一辆烟台开发区牌照的北京1041轻型卡车,据说也超载了,车上是2个东北小伙,我估计是到潍坊拉菜的车,过去了3个当地的地头蛇,让拿个东北小伙下车,东北小伙不下车,说你算干什么的,好家伙,直接从屋子里面冲出来4个手拿砍刀和圆头铁锹的好汉,把那个车的挡风玻璃砸了,车上拿2个东北爷们想下车和他们理论,直接被人用铁锹顶在脖子上,说实话如果这是在烟台我肯定帮那2个东北爷们(我真佩服他们,我是懦夫)可是在人家的地盘上我们只能默默的忍受着,那几个所谓的人名警察就在旁边看着喝斥着我们这些司机,快些交罚款,我真佩服青岛的交通警察能想到这么好的办法,来对付司机,也不知道是他们保护黑社会还是黑社会保护他们,没有办法我们只好交了400元的罚款走人,当时我们走的时候,看到当地的110来了,也不知道怎么处理,看到一地的玻璃碎片,真说不出的悲哀,我们每个月都给国家交纳各种费用,一分不少,可是国家却是这样对待它的子民,是我们亏欠人民公安的吗?青岛的警察可以说是我见过最卑劣的警察,除了钱你们还认识什么?(忙完手头的事情我再发青岛平度的交通警察,那些人更坏!最少在莱西只有2股查车的交警,在青岛平度还有更厉害的! 转载-如果真的有这样的事情发生,我谴责这样的警察。大家好!这是我平生第一次在网络上讲述自己的遭遇,也是我成长到现在第一次遇到这种让人愤慨让人不能想象的黑暗的不公正对待! 我,是一个刚走出校门工作不到2年的女生,本来性格开朗的我打算再继续深造学习更好的规划自己的职业生涯,平淡并且幸福的生活着。然而今年3月26日凌晨发生的一件事却彻底改变了我原有的生活轨迹! 在2008年的3月26日凌晨2时左右,我被青岛市市南区八大湖派出所的李玉成警察(其警号为024467)在派出所里关上灯辱骂并且残暴的毒打了一顿!我要说明的是他在没有经过任何的正常的办案程序的情况下做出了上述行为! 具体经过如下:当晚(应该说已经是凌晨了),当时我妈刚洗完澡踩着桌子拿衣服什么的,而我就替她把衣服拿到她屋子里的地方,过程中我们由于一些家庭琐事发生了口角,在我放下她的衣服返回的时候她和我说脚破了要去医院下就走了,我也并没在意,后来110来了,然后就被带到八大湖派出所了!在派出所里很长的一段时间都没有任何警察询问或者是给我录口供,也没有任何人说明,就这么看押着我。(原来那些警察全都睡觉去了,根本就没人了,只有两个协警在)在我质问为何关押我没人处理事情的时候,这时从一楼的房间出来一个四五十岁左右的警察(他就是李玉成)一边穿衣服一边大声骂我,我有和他说明我妈患有精神分裂症,时好时坏的,希望他能了解情况后按正常程序办案,但是他根本不听,还用极其污秽的词汇辱骂我,大声呵斥着强行将我拖至最里面带笼子的关押室,对协警吼道:“把灯全给我关了!”(协警把灯关了)正说着就进铁笼子里动手打我,一上来就是十几个耳光打在脸上、头上,接下来又把我踹倒在地用脚猛踢我全身,我只能蜷缩着身体任由他打,他打得差不多了就骂骂咧咧的走了,走的时候还强行把我的鞋脱了扔在笼子外面!(补充下:在李要进来打我的时候,同在派出所因醉酒被看押的唯一的一位好心的叔叔三次要阻拦他都没拦住!在此:无论叔叔您是否看到,我都要向您深深的表示感谢!!在那样一个环境下,您是唯一伸出援手的人,您的这一举动虽然没能制止他,但是我也对您万分感激!哎!还是老百姓帮老百姓啊!)打完我之后再次返回到关押室的李玉成逼着让我承认是我拿刀把我妈给捅了!说要天亮送我去大山看守所拘留!(后来我想他这么逼迫我无非是想逃避刑事责任,因为我身上有被他打的伤痕,不送进去“疗养”个15天怎么消除证据呢?!) 后来我只能一个劲的哭,很无助也很悲愤,(在派出所里没有任何与外界的联系方式,身上所有的东西都要强行交出去!)从来没受到过如此欺辱为什么现在居然是在人民都应该信任的公安局派出所里受到这样残暴的对待?!为什么受人尊敬的警察居然是这样一副丑恶的嘴脸?!我真的想不明白也极度绝望!就这样被关押了一夜后第二天他正准备把我送到大山看守所拘留时,我家亲戚他们匆匆赶到派出所说明情况,这时派出所立即换了另位民警给我正式的做了笔录,询问了我事由。在我姨她们得知我无辜被打的事实后非常气愤,立即带我去医院拍了片子验伤,验伤报告证实我脸部多处软组织挫伤,身上多处淤血、淤青,脑电图显示我头部也受到了损伤!身体上和心灵上受到的巨大创伤让我十分悲痛和气愤!我一定要为自己讨个说法,追究李玉成的责任!维护身为老百姓的我自身的合法权益!! 我随后将这一遭遇反映给了市公安局纪检委,受理的是李姓警官,他告知我我投递的材料已经转到市南分局了,先由市南分局调查处理,让我与他们联系。我主动找到市南分局,市南分局纪委王书记告知我这个案子具体由督察杨队长调查办理,我只有耐心等待调查结果。期间,我多次与市南交涉,我先后提供了各种证据,包括李玉成本人对打我行为的道歉的录音证明!我本以为市南分局作为领导部门会给我一个公正合理的处理结果,然而让我万万没想到的是督察杨队长根本不作为!他在我还没提供录音证据时告知我说我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第二次我提供李玉成亲口承认打我事实的录音证明后,杨队长还是不承认我被打事实,含糊其辞;然而另一方面却说要给李调离单位,我问其原因,他说是李玉成给他们工作带来了不便进行的处罚,这不是自己打自己耳光吗?这种说法说得通吗?真是太可笑了!! 请问:我当时被关押在派出所里面,又是半夜凌晨时分,而且没有任何与外界的联系,李玉成让协警员关上灯后再对我进行毒打,我要怎样证明??你们可以把我所有的证据都抵赖掉,那监控录像呢?最有力的证明就是当晚的监控录像!!即使他们把灯关了,但影像还有!我要求拿监控录像证明,杨队长居然对我说监控录像坏了!以前在八大湖派出所不是也有一个阿姨被警察打得肾出血吗?而且也是没有录像!我真是不明白了?为什么派出所警察一打人了监控录像就坏了??这真是无稽之谈!想不到督察——管理警察的人员也不作为,也包庇袒护犯罪警察,这我真是没有想到的! 我把这一情况反映给了市公安局纪委,现在市局纪委居然是推脱了,说让我还是找市南分局,李警官现在说他只是接电话的了,难道您代表的不是一级组织?难道领导不知情吗?后来再打电话给相关部门都只是在推脱了,像踢皮球一样的往外踢了!我是一个平民老百姓,我要怎么做才能讨回公道?!难道我在里面被打死了才能说明问题吗?呵!搞不好就是被打死了他们还要无赖的让你出示是怎么被打死的证据吧! 人心都是肉长的,谁不是血肉之躯呢?李玉成在和我谈话时说自己也是个女儿,也和我年龄差不多大,那他怎么就这么狠毒对我毒打呢?如果换成是他自己的女儿在外面被别人无辜殴打他会怎样?他怎么不将心比心的想一想?我又不是什么暴徒和莽壮大汉,他怎么能下得了手?社会还知道保护妇女和儿童的!我是没什么背景,难道老百姓的孩子就该受欺负?难道老百姓就可以随意欺压和迫害吗?难道现如今的社会老百姓就没有说理的地方了吗?不管对与错?警察想抓人了关上多久就多久,想打人就打人,在他们面前不能有任何说话辩解的权利,就任其打骂吗?反正警察认为打了人也不会怎么样,也不会犯法的吧! 这件事情发生以后,李玉成先是找各种领导关系,后来又找人(假身份)发短信利诱我(留有手机信息证据),再后来网上找人恶意攻击诋毁我,他这样做的目的就是想试图掩盖罪行、污蔑事实! 警察队伍中出现李玉成这样的败类本来就是可耻和可悲的!他既然打了人,是不是应该诚恳的道歉主动表态呢?然而我没有看到!我已经受到李玉成警察非人的虐待了,接下来还要受到他造谣生事和威胁恐吓。他,派出所领导,市南纪委。。这些人都想隐瞒事实,想诬赖事实,在我提供大量充足的证据之后还是照旧,试问还要我怎么样?我是受害人!却要让我变本加厉的承受一次次的不公正对待! 警察队伍中出现李玉成这样的败类本来就是可耻和可悲的,然而在我一级一级的上访过程中我发觉这个队伍真的是太黑了!当然我还是相信好警察大有人在的,也相信领导会公正处理此事的,只是苦于没有办法直接的诉讼我的遭遇,只能通过网络的途径告知大家,也希望青岛市公安局赵局长能看到我的遭遇,调查事实的真相,还我一个公道!(赵局长:我之前已经投递了我的材料给您了,可能由于您公事繁忙还无暇顾及,或者根本就是我的材料被中间的部门机关给卡住了,根本到不了您的手里!) 我本来还打算出国留学的!可是自从发生被打事件后,我的头就开始隐隐作痛,特别是一听到嘈杂的声音就更加头痛难忍!医院的证明是头部受到了损伤!这点是我至今不能接受的!都是那个败类警察所赐!警察——本来是个神圣并且光荣的职业,你们的职权是国家赋予的,你们的权利是除暴安良,而不是欺压老百姓用的!但像李玉成这种警察不问青红皂白的、极其嚣张狂妄的、无视国家的法律和警察条例任意殴打和辱骂公民,怎么还配当警察啊?这种警察残留在公安队伍里真是一种耻辱!特别是在奥运会临近阶段,真是给青岛城市抹黑!!我请求赵局长主持公道!坚决将这种败类警察从警察队伍中清除出去!净化公安队伍!树立和展现警察良好的形象和素质! 我也是万般无奈,只能通过网络的途径向广大网民朋友们诉说我的遭遇了,希望大家帮我顶顶!感谢大家了! 随后我会将我三个月来一次次上访的亲身经历还有李玉成本人和市南分局杨队长的录音发至网上,请大家评论看看! 这是打人警察李玉成本人的录音! (青岛 市南 八大湖 派出所) 国标制定不合理,政策畸形导致的怪胎,国标制定不合理,国家队蛋白质含量要求畸高,有关系的可以通融,没有关系就卡一卡,奶农迫不得已。 除此之外,我们还有太多这样的例子了,比如国家对饭店的卫生许可要求,几家能达到?只要走关系,作作假就可以过,没有关系就卡你。 肯德基、麦当劳都可以查出不干不净,在中国还有比肯德基、麦当劳干净的餐厅吗???为什么查他们不查其他家???? 每次出事就找替罪羊,结果反腐,越反越腐,不小心腐的,就严惩,真正腐败的,不是出国就是高位;打假,越打越假;现在查毒奶粉,会不会越查越毒?抓这个逮那个,有谁真的为孩子和他们家庭免单?为什么不给小孩子强制免费体检?确诊,才免单,会不会没有”关系“就不给确诊??确诊了给治就是补偿吗?罚款多少多少,为什么不给小孩子?罚了的钱给了谁了? 生产毒奶粉的时候,你们收钱,叫好处费难听,肯定有好的名义,比如“意思意思”;企业垮了,职工喝西北风,奶农一筹莫展;你们又发了财了吧,美其名曰“罚”;然后是不是又要吃了原告吃被告?抓起来的要送礼免责,病起来的也要送礼,求确诊,。。。。。 打虎的和养虎怎么老是一个人??????????????????? September 12 成立个账户吧看到你们的上访经历,我在想,以后这些律师会不会很难再接案子,或者会不会受到其他刁难?
我想要留言在新浪博克,但是没有成功,一次都没有成功。我讲的都是一个字或者两个字,什么实质的满意或不满意都没有,只是表达关注,都不行。
我曾经在“非常的妖”上留言,也显示了,但是现在都删除了。我不明白为什么我的只言片语都不能够留下?我的留言很中肯。
其实,像你们这样的律师有没有想过为杨父申请公开一个账户,比如很多人说要给杨母捐助的。
我们可不可以有一个这样的作法,当这样的上访者出现时,大家用一个账户来帮助他?当政府由于这样或那样的原因不能够守法、不能够公道的时候,公众贡献一点自己的力量。我们彼此帮助渡过难关呢?这样既不为难政府,又不至于糟蹋天良。我是个很节俭的人,但是愿意贡献自己的力量,我相信这样的人很多。
就像你们说的白发苍苍的老者,我在上访过程也屡次遇到,但是我不太敢帮忙,因为不知道她会不会是托。
我在青岛信访室,见到过3个警察将一个上访者推倒在地上,并野蛮的拖进了上访室。我当时就觉得那是一场戏:是为了恐吓其他的上访者,那天上访的人很多,他们有两条横幅,大约是农民没有领到钱,但是看到这样一出戏,他们惊叫过就散了。
还是说那个帐户:只要这个账户公开费用明细,自愿捐助,恐怕不会有什么不妥吧?为中国的进步做一点点贡献。不可能每个有天良的人去都冲锋陷阵,“无有死者无以酬圣主,无有生者无以图将来”。我想活下去,但是我想活得不违背天良。 September 09 转载--刘晓原律师警察杀人案被迫停审,使谁蒙羞?访问量[28] 评论数[2]发布于:2007-11-19 08:24
据11月18日《扬子晚报》报道,被告家属为阻止法院正常开庭,先是殴打受害者家属,再堵法院大门,以跳楼的方式威胁法院,不准开庭审理。昨天,河南周口6警察集体杀死李胜利一案出现戏剧化的一幕,不得不改期再审。此事在全国法院系统中第一次发生。 此前《华西都市报》报道称,9月11日,河南周口警察杀人案二审时,3名被告人在法庭上耍横,休庭时三名被告人家属鼓掌欢呼,并大声喊叫:“坚持住,我们一定给你们翻案!”。被害人李胜利父亲当场被气得心脏病发作,第三天去世。 看了这两个报道后,我真为法院的无能和“软弱可欺”,感到耻辱! 据11月18日《扬子晚报》报道,被告家属为阻止法院正常开庭,先是殴打受害者家属,再堵法院大门,以跳楼的方式威胁法院,不准开庭审理。昨天,河南周口6警察集体杀死李胜利一案出现戏剧化的一幕,不得不改期再审。此事在全国法院系统中第一次发生。 此前《华西都市报》报道称,9月11日,河南周口警察杀人案二审时,3名被告人在法庭上耍横,休庭时三名被告人家属鼓掌欢呼,并大声喊叫:“坚持住,我们一定给你们翻案!”。被害人李胜利父亲当场被气得心脏病发作,第三天去世。 看了这两个报道后,我真为法院的无能和“软弱可欺”,感到耻辱! 《人民法院法庭规则》第八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不得鼓掌、喧哗、哄闹和实施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第十一条规定, 对于违反法庭规则的人,审判长或者独任审判员可以口头警告、训诫,也可以没收录音、录像和摄影器材,责令退出法庭或者经院长批准予以罚款、拘留。第十二条 对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审判人员等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予以罚款、拘留。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用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处以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刑法》第290条规定,聚众冲击国家机关,致使国家机关工作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构成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犯罪。 《刑法》第309条规定,聚众哄闹、冲击法庭,或者殴打司法人员,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按照上述规定,被告人的家属行为,不仅严重违反了《人民法院法庭规则》,也触犯了《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刑法》规定,涉嫌扰乱法庭秩序犯罪。由于被害人家属被打伤,如构成了轻伤,还涉嫌故意伤害犯罪。 对被告人家属大闹法院,为何法警不予以制止?为何公安机关也不予出动,来制止被告人的闹事行为,维护国家机关的正常工作秩序? 难道这是一起冤案,法院、公安都怕了吗? 这次是二审第三次开庭,由河北省高级法院审理。被告人曾在法庭上“耍横”,其家属也曾经闹过,这个情况两级法院十分清楚。再次开庭时,两级法院就应当考虑到发生突发事件的可能性,制订防止突发事件发生的预案,做好各项防范工作,以保证法院开庭的正常进行。 现在出事了,法院束手无策,只好以推迟当天所有开庭的案件办法来应付,这个后果,除了被告人家属要承担外,法院也有逃不脱的责任。我以为,如果因为被告人的闹事而造成案件(包括其他案件)无法开庭,法院应当赔偿当事人及律师的误工费和交通费等损失。 警察杀人了,其家属大闹法院,却没有人敢及时制止,以致造成法院不能正常审案的严重后果,这不仅使两级法院蒙羞,也使法律失去了尊严。 《人民法院法庭规则》第八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 转载-刘晓原律师杨佳因遭到上海警方“执法有据”的盘查,为此怀恨在心,纠缠半年后,他对警察下了毒手,终于走上了不归路。
由杨佳袭警案,使我想起了河南六警察杀害平民李胜利一案。 据媒体报道, 2004年9月,河南省周口市公安局七一路派出所的多名民警栽赃陷害一名无辜群众,将其带到派出所轮番殴打,而后又将其从楼上扔下,伪造成跳楼自杀的假象。此后涉嫌造成这一恶性案件的6名警察被捕。 据2007年11月18日《扬子晚报》报道,被告家属为阻止法院正常开庭,先是殴打受害者家属,再堵法院大门,以跳楼的方式威胁法院,不准开庭审理。昨天,河南周口6警察集体杀死李胜利一案出现戏剧化的一幕,不得不改期再审。此事在全国法院系统中第一次发生。 看了这个新闻后,我在第二天,即2007年11月19日写了一篇《 警察杀人案被迫停审,使谁蒙羞?》评论,我在文章中最后写道,警察杀人受审,其家属敢大闹法院,打伤受害人家属,气焰如此地嚣张,法警却不敢及时制止,造成法院不能正常审案的严重后果,难道杀人警察还有后台在支持吗?这个事件,不仅使两级法院蒙羞,也使法律失去了尊严。 将这两个案件,连在一起看,真使人感到震惊。死者李胜利,只是与人发生一点争执,就被警察诬陷并杀害了,他们难道没有一点法律意识?难道不知道这是在犯罪吗? 一个平民为报复,杀了六个警察;六个警察为陷害,杀了一个平民。两者之间,起因虽然不同,但都是罪孽深重。两者之间的罪恶,到底那种对社会影响更加恶劣,不用我说大家心里是一清二楚的。 随着袭警案的增加,有人呼吁要增加袭警罪,以严惩袭警者。对这类呼吁,我提出过质疑,现行法律对袭警犯罪已有规定,针对不同情形和造成的后果,可以追究袭警者的故害杀人罪、故意伤害罪、妨碍公务罪等刑事责任,没有必要再去单独设立一个罪名。如要单立一个袭警罪名,是不是也应设一个袭民罪。在现实中,执法者违法犯罪行为,比平民袭警行为还要多,是不是更应从法律上去严惩呢? 转载,刘晓原律师 7月7日,上海市公安局就杨佳袭警一案召开新闻发布会,发言人称,杨佳是因对警方的盘查不服,而制造了这起袭警案。
警方强调,去年对杨佳的盘查是“执法有据”的,“在查清杨佳真实身份及自行车是租用等情况后,尽管杨在盘查询问过程中一直不予配合,且多次辱骂民警,阻碍民警正常执法,但民警还是对其进行耐心教育后予以放行”。针对杨佳要求开除相关民警并赔偿精神损失费的投诉,闸北公安分局督察支队经调查后认为,这属于“无理要求”,但督察支队还是“两次赴京对杨佳进行法制宣传和疏导劝解工作,杨佳均不予置理,才决定采取极端手段报复闸北公安分局民警。” 警方还称,网民所发的“闸北袭警案嫌犯杨佳接受警方盘查时遭殴打”的帖子属于谣言,发帖者已被抓获。 看了上海警方的情况通报后,我想起了7月5日《新京报》刊发的《上海袭警案卷宗已移交检方 “偷车报复”属实》的报道。报道中称“警方透露,杨佳交代,他之前曾遭山西警方殴打,上访之后获得数万元赔偿”。 《了望东方周刊》报道说:后来查明,杨佳租用自行车虽为“黑车”,但却是被人偷盗后转卖的车辆,杨佳随后被放出。被放出来后的杨佳,就多次上告闸北分局,并提出行政赔偿三万元,未果。此后,双方为具体数额谈判了多次,最后闸北分局同意的金额为1.5万元。但在索赔的过程中究竟发生了什么让杨佳心生不满,仍是一个谜。 《新京报》的报道,我们可以得知杨佳遭过殴打,但这是山西警方所为。《了望东方周刊》报道,则告诉我们,杨佳向闸北警方提出过三万元的行政赔偿,闸北分局只同意给一万五千元。 这我就有些不明白了,上海警方称对杨佳的盘查是正当执法,且“执法有据”。为何会答应赔钱给他?为何又两次进京做疏导和劝解工作? 警方是懂法的,自己的“执法”行为“有据”,在杨佳辱骂民警时也没“动手”打人,怎么可能去为”合法、文明”的执法行为就赔钱了事呢? 杨佳是遭山西警方殴打的,为此还获得数万元赔偿。不知能不能将调查结果公布一下,看看到底是山西那个地方的警方,为什么事殴打过杨佳?让山西警方也出来“澄清”一下。 杨佳曾经多次以信访件和电子邮件投诉过上海警方,这些投诉信件,不属于国家机密吧,能不能公布呢? 杨佳为一个“执法有据”的盘查行为,与警方纠缠半年之久,并结下了“刻骨仇恨”,千里迢迢去上海报复警方,其作案动机真的如上海警方所说的那么简单吗? 转载据 7月7日东方网报道,网上有人发帖称“闸北袭警案嫌犯杨佳接受警方盘查时遭殴打”,上海市公安局今天上午召开新闻发布会表示此言论纯属造谣,并已在苏州抓获造谣者。闸北袭警案发生后,网上言论众多,有人发帖称“闸北袭警案嫌犯杨佳接受警方盘查时遭殴打,致使其丧失生育能力”。上海警方表示此言论纯属造谣,已于7月6日在苏州抓获造谣者郏某。据郏某交代,看到闸北袭警案的报道后,为了扩大自己在网上的影响力,编撰了这一谣言。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中。
上海市公安局在新闻发布会上向媒体介绍了杨佳的作案动机,2007年10月5日晚,犯罪嫌疑人杨佳骑一辆无牌无证自行车途经闸北区芷江西路普善路口时,闸北分局芷江西路派出所巡逻民警盘查,因其拒绝出示身份证件和提供所骑自行车来源证明,造成市民围观、影响交通,被带至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在查清杨佳真实身份及自行车是租用等情况后,尽管杨在盘查询问过程中一直不予配合,且多次辱骂民警,阻碍民警正常执法,但民警还是对其进行耐心教育后予以放行。事后,杨多次通过信访件、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市公安局和闸北公安分局督察部门投诉,并提出开除相关民警公职、赔偿其精神损失费的无理要求。闸北分局督察支队经过认真核查,认为民警执法依法有据,无不当之处。督察支队两次赴京对杨佳进行法制宣传和疏导劝解工作,但杨均不予置理,还决定采取极端手段报复闸北公安分局民警。 警方介绍的情况,还是简单了一些。杨佳被带到派出所后,“杨在盘查询问过程中一直不予配合,且多次辱骂民警,阻碍民警正常执法,但民警还是对其进行耐心教育后予以放行。” 警察态度确实很好呀,面对“辱骂”能耐心教育。但有一点我不明白,杨佳始终不配合警方的盘查,警察又是怎么查清他的身份,又怎么知道此车是租赁来的呢?警方是通过走访调查查清的事实吗? 这个事实是在杨佳被带进派出所后,马上就派人查清了,还是在第二天,或者是第三天才查清的呢?警方对其使用了什么“耐心教育”方式? 上海是一个发达的城市,公安派出所的设施比较先进。不知警察对杨佳进行“耐心教育”时,会不会做录像和录音?如果做了的话,这可是很好的材料。不过,估计他们不会做的。 警方称,“杨多次通过信访件、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市公安局和闸北公安分局督察部门投诉,并提出开除相关民警公职、赔偿其精神损失费的无理要求。” 杨佳多次向警方作过信访投诉,要求开除民警公职,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这样的投诉,肯定得有理由或者借口吧?如果能公开杨佳的投诉信,相信一切谣传都会自破的。这些投诉信可以证明其作案动机,应当收集到案卷里。 “闸北分局督察支队经过认真核查,认为民警执法依法有据,无不当之处。”警方执法有依据,杨佳投诉无理,对这样的投诉,给一个书面答复就可以了。 上海警方对“有执法依据”的投诉,还千里迢迢“两次赴京对杨佳进行法制宣传和疏导劝解工作”。 是他们对工作认真负责,还是另有隐情呢?但杨佳也够胆大,人家主动上门来“劝解”工作了,竟“均不予置理”。 警方没有殴打你,执法也有依据,为什么还要不依不挠与警方过不去呢?如此认“死理”,是不是有精神病?(现警方已给杨佳做了鉴定,他是一个正常人,具有刑事责任能力) (作者:北京市忆通律师事务所刘晓原律师) 附:上海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 公布袭警案详细经过[图] 每天每天,我为什么不觉得害怕反而。。。 下面这篇文章转至好友“老虎庙”的博客,看后心情十分沉重,也非常地气愤。我在他的博文后评论:国家信访局的做法严重违法。奥运来了,有不少部门为一场运动会在做着违法的事情。
我在《死刑案件七年未决,该向谁问责?》博文里,我提到过W女士的弟弟蒙冤案件。W女士与千万上访人悲惨遭遇,哪不是他们个人的不幸,而是整个社会的悲哀! 这是老虎庙的博文《南方女士答应为北方男的我做一顿鱼菜》http://blog.sina.com.cn/bjlaohumiao
W女士一大早就去了国办信访接待室。 九点刚过,W女士发来短信—— 当晚天热,我食欲不振,喝了一碗绿豆粥,想想该为W女士写点什么。一眼就见了桌上已经解冻的那条鱼,想起W女士答应为我这个北方男人做一顿南方人的鱼菜,就以此着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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